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》有关工作要求,推进早孕关爱服务工作,提升生殖健康水平,改善产妇生育体验,结合医院实际,现决定开展早孕关爱专项行动。